103.05.09-財政部回應「房市改革行動聯盟」所提訴求

張貼日期:Jun 05, 2014 9:4:39 AM

為健全房屋市場發展,各部會配合行政院「健全房屋市場方案」14項具體措施,就其主管業務配合採行相關措施(例如增加提供合宜住宅及自用住宅購屋優惠 貸款、採行金融管制措施等),針對學者昨 (8)日成立「房市改革行動聯盟」(以下簡稱房改聯盟),提出十大訴求及八大行動,財政部相當重視,期能廣泛蒐集各方意見,配合國家發展適時推動稅制稅政 改革,有效達成落實居住正義之政策目標。

財政部表示,該部配合健全房市方案已推動多項租稅及非租稅措施,與房改聯盟訴求目標與方向應屬一致,內容說明如下:

一、 目前已採行措施

配合行政院健全房市政策,財政部已分別就「租稅措施」、「國有土地運用」及「金融措施」三方面採取相關措施,並持續落實追蹤該等措施之執行情形(詳附件)。

二、 近期進行中之改革措施

(一) 修正特銷稅條例,將非都市土地之工業區土地納入課稅範圍

按 現行特銷稅條例規定,非都市土地(素地)尚非屬特銷稅課稅範圍,惟特銷稅實施後,實務上發現有短期炒作「非都市土地」素地,從中獲取高額利潤,卻無任何租 稅負擔案例,有違租稅公平。鑑於非都市土地範圍甚廣,僅部分使用分區土地有短期炒作情形,爰將有潛在短期投機炒作價值之非都市土地之工業區土地納入課稅範 圍,該修法草案業於本(103)年3月10日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以下簡稱財委會)審查完竣,未來法案修正通過後,將可進一步發揮抑制不動產短期投機炒作 之效果。

(二) 增加非自住房屋所有權人之持有成本

本年4月23日財委會審查通過房屋稅條例第5條修正草案,將非自住之 住家用房屋稅稅率由現行1.2%~2%,提高為1.5%~3.6%,私人醫院、診所及自由職業事務所稅率修正提高為3%~5%,與營業用房屋稅稅率相同。 上開法案修正通過後,將增加非自住房屋所有權人之持有成本,惟對於公益出租人之房屋稅率,仍維持按住家用稅率1.2%核課。

三、 未來將積極研議房地合一課稅制度之建置

有 關房地合一課稅,各界主要關注焦點在於房地之交易所得課稅問題,過去財政部曾有相關研析及提案,惟社會各界多有不同意見,且牽涉中央及地方財政問題,並涉 及憲法修正或解釋、土地稅法、所得稅法、平均地權條例、財政收支劃分法等法律修正,尚須配合社會經濟發展及國家財政狀況,就租稅公平、經濟效率、政府稅 收、市場影響等面向,審慎評估並研議相關配套措施,改革工程浩大。該部刻蒐集各方意見中,並委託專家學者深入研究,預計於本年下半年舉辦座談會,屆時會將 房改聯盟之建議納入討論內容,彙總各界意見後,適時提出方案,循序推動,以落實租稅公平及居住正義政策目標。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為落 實居住正義,維護租稅公平,該部除賡續執行相關合理調整不動產租稅負擔及加強查核等措施外,亦將持續觀察國內房地產市場發展情形,適時調整或採行必要之因 應措施。未來也將整合相關政府資源,於網頁建置「政府協助青年購屋租屋平台專區」,定期公告相關改革或優惠措施,協助青年更方便取得相關買屋或租屋資訊或 政府補貼措施,並讓社會各界瞭解政府為落實健全房市政策的努力方向。

新聞稿聯絡人:賴科長基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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